二年級的寫計畫書提明年的計畫,
然後計畫過了之後讓之後的一年級掛名領錢。
上一屆的也是如此,他們寫計畫書,他們作計畫,我們學弟則掛名領乾薪;
現在身分不同了,我們變成學長,所以寫計畫書這分苦差就落在我們身上。
以往都會以為:
提計畫就是去尋找在某一層面上還有可以進一步發展的東西,
提出自己的想法,希望國家可以提供經費讓我們深入研究。
但是經過這次寫計畫書之後,好像不是這麼一回事,
我們用的是之前學長已經作過且畢業的東西來提計畫,
把學長們的緣起啊 、概要部分都寫進去,
就是獨獨那個實驗結果部分是能夠多含糊就有多含糊,
根據老師的講法就是:我們要寫得讓別人覺得我們對這個問題有深入的了解,
結果部分就當是想法寫,不然這計畫就作完了也不用申請了。
呵…真得有點像是在騙吃騙喝的感覺,
不過後來想想這樣也好啦,拿作過的東西來當計畫,
就算之後結案的時沒有新的進步,但是至少也不會是完全的失敗報告,
老師的臉也比較不會"嚇了了",而且學生們有錢拿,
也不會被之前學長們所訂定的計畫內容給綁得死死的,
其實也算是一個創造雙贏的好方法啦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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