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個看完電影散場的晚上,
當我順著百貨的電扶梯往下走時,我們相遇了!
"初戀",對於當時的我來說,已經算是一個小遙遠的名詞,
然而一股無法抵擋的電流,卻在此時在我體內洶湧起來,
我彷彿可以看到我狂熱的眼神,在空氣中激起的陣陣火花。
很快地,大約是一個星期後,我們在一起了。
我們幾乎天天在一起,
一起走過宜蘭的海邊,一起拜訪台灣最高的7-11,
一起在實驗室熬夜作實驗,拼論文。
然而或許是在一起的時間太長了,
我漸漸覺得我必需要尋找不一樣的感覺,
是的,我有了個第二個,並且我也愛上那種小別勝新婚的感覺。
我是幸運的,
因為我們不離不棄地走過了一千多個日子。
但,現實總是殘酷的,
歲月也在我們身上留下不可以抹滅的痕跡。
請原諒我的自私,
雖然這樣也許有點殘忍;
或許看到這邊,在電腦前的你,
也開始大罵我這個偽善者。
但,我還是得說:
我們分手吧!
就此分手吧!
別了……Blue Way 鬼洗!
別了……Edwin 505!
謹讓我用這幾張照片,記念我們曾經親蜜的歲月吧!
shit
回覆刪除一開始
我還真的以為你真的有在研究所交過女友~~~
靠
回覆刪除所以你真的打在牛仔褲上喔
給g8snake:
回覆刪除是啊…真的給他打下去啊!
張張都是閃燈用力給他打下去!
給馮:
真是不好意思,欺騙你純潔的心靈。
比你差一點啦,沒有您佬的精采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