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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7月26日

我在彩晶集中營(3)

二個星期過去了,離擁有送返台單的資格,還有五個星期,
離表定返台的日子,還有六個星期,
但是真正可以返台的日子,卻仍然還是不知道在那邊。



其實我是可以認同老板說的話,
不要和我說你什麼時候該回去,而是告訴我你完成了什麼任務。
但是在我這次來大陸的任務來說:
1。支援DSC-PE
2。支援ZLT-PE


3。支援OM-RD
全部都是支援名目,怎麼程度才算是”完成”?
真是都是個人的自由心證,真的有自己賣掉的感覺。

這邊長駐的經理想走人,撐了這幾年,他累了,
他的角色,就大概和我現在的角色差不多,只是他更慘!
相機有問題,是要DSC-PE出來確認排解,
然後若DSC-PE確認是鏡頭問題,則換ZLT-PE接手後續的對策對應,
好巧不巧,這兩個單位的經理都是他,
還有許許多多不健全的單位組織,(註1)
感覺只要相機出問題,就和他脫不了關係,真是的躺著都會中彈!

才兩個星期,他已經不止一次試探著問我,


“覺得可以習慣的話,就留下來長駐吧!”

雖然我們家一直非常信,也非常靈的廟預估今年我工作有著官運,
我不能確定祂看到的,是不是就是這個在大陸的機會,
但是我是沒有辦法接受的。

生活不該只是工作,生活應該存在著期待,


在這邊,生活就只剩下工作及睡覺,
期待也只剩下週日可以不用上班,期待什麼時候可以返台,
生活不該是如此!
我有絕對的權利來規畫我的生活。
或許老板有決定我要不要留在大陸的權利,
但是相對地,我也有決定你是不是我老板的意志,
長駐,另請高明,謝謝!


註1:這個還是容許我用另外的專篇來好好介紹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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